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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无论大小,唯有在阳光下运行,才能防止霉变腐败。国家重点查处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看似涉及范围小、问题程度轻,实则直接侵蚀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公信力。因此,必须织密监督之网,让“微权力”时刻处于有效监督之下,彻底铲除其滋生蔓延的土壤。
“微权力”直接面对基层群众,关系到惠民政策能否“最后一公里”落地。 要让“微权力”阳光下运行,关键在于强化监督制约。首要的是完善制度笼子,针对基层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细化操作规程,明确权力边界,压缩任性空间。特别是要推动信息公开,将惠民政策、项目资金、审批条件、办理结果等群众关心的事项,通过公开栏、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及时全面公开,让权力运行全程透明,接受群众审视。
其次,要整合监督力量。强化上级对下级的监督,通过定期巡查、专项检查、审计监督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激活基层内部监督,发挥民主决策、相互制约的作用。更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完善信访举报平台,建立便捷高效的反馈机制,鼓励和保护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使“微权力”时刻处于群众的监督视野之内。
最后,严肃执纪问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要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要运用好问责利器,对失职失责、监管不力的领导干部严肃追究责任,形成强大震慑。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逐步营造不敢、不能、不想沾染歪风邪气的政治生态,让清正廉洁之风在基层荡漾,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每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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