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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2日,重庆市江津区将举行“2025重庆城市足球超级联赛”(简称“渝超”)。为确保比赛期间广大市民人身安全和低空空域安全,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重庆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暂行规定》《重庆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在江津区举行“渝超”比赛期间,将对周边相关区域进行无人机临时管制禁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时段及区域 1.禁飞时段:2025年11月22日13:00--18:00。 2.禁飞区域:重庆市江津区体育馆周边1000米区域。 二、禁飞类型 在临时管制禁飞区域内,单位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在地面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宣传、应急救援等活动的除外。 “低慢小”航空器即具有“低空超低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 三、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确有飞行必要的,请按以下步骤提请审批报备: (二)向承办方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提交飞行申请,取得其书面同意;(联系电话:023-47522353) (三)向江津区公安局完善报备手续,报备时应提供承办方书面同意文件、无人机型号、SN码、飞手相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等。(联系人:罗警官,联系电话:19802779844) 四、责任追究 临时管控禁飞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群众若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对不遵守临时管控禁飞相关规定,危害低空安全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2025年11月19日
来源:平安江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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