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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动态] 江津区公安局关于启用智能无人巡检装备及警用无人机开展交通执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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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江津区拟启用的警用无人机、智能无人巡检装备和电子警察点位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启用设备类型
(一)智能无人巡检装备。具备自动巡逻、移动抓拍及现场警示功能的智能无人巡检装备。
(二)警用无人机。搭载高清摄像及智能识别系统的警用无人机。
二、抓拍违法种类
上述设备将主要用于抓拍以下类别的交通违法行为:
1.机动车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
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4.载货汽车违反限行规定行驶;
5.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6.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7.驾驶机动车在道路逆向行驶的;
8.机动车在设置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
9.其他可通过视频取证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
三、巡逻范围
(一)警用无人机。在全区道路范围内,特别是交通拥堵节点、事故多发路段及违法停车高发区域,根据勤务安全动态开展空中巡逻执法。
(二)智能无人巡检装备。将在全区道路范围内进行常态化自动巡逻与抓拍执法。
四、其他新增电子警察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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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交警提示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共同营造
安全、有序、畅通的
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江津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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