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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动态] 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关于确定民办幼儿园资金监管合作银行机构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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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关于邀请银行机构参与民办幼儿园资金监管工作的函》,严格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银行机构自愿申请、材料提交、资格审核、综合评审等规范流程,重点对申请银行的资质条件、服务能力、合规记录、服务方案及费用优惠等情况进行全面考评,确定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等8家银行机构(详见附件)为江津区民办幼儿园资金监管合作银行。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6年2月27日起至2026年3月2日止。
二、监督反馈
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23-47523273(职成幼教科)
联系电话:023-47536410(区纪委驻区教委纪检组)
联系地址:江津区体育馆218室(江津区教育委员会职成幼教科)
三、其他事项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区将正式通知相关银行机构,组织民办幼儿园自愿选择合作银行开立监管账户,并签订资金监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推进资金监管工作有序落地。
2.合作银行机构需严格按照本次确定的服务方案及相关承诺,履行资金监管职责,提供优质高效的综合金融服务,配合区教委做好资金动态监管、风险预警等工作,切实保障民办幼儿园资金安全,助力我区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
3.公示期间,若发现合作银行机构存在不符合参与条件、虚假承诺等情况,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合作资格。

附件:江津区民办幼儿园资金监管合作银行机构名单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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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津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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