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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前礼让行人
是文明素养的体现
更是对生命的尊重
然而个别司机总有各种各样的借口
“着急赶时间”“没看到”
经过人行横道时
不减速、不停车、不让行
导致事故的发生......
2026年3月3日9时30分许,屈某驾驶的小型新能源汽车,从人民医院往妇幼保健院方向行驶,行驶至江津区江州大道沁园春人行横道路段时,与从其行驶方向右侧往左侧横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相撞,造成行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认定,当事人屈某驾车行经人行横道未避让行人,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斑马线前“慢一慢、停一停”
既是守法要求,也是对生命的敬畏
江津交警提醒大家
无论是行人还是驾驶人
经过斑马线时一定要多留心观察
互相礼让,安全出行
莫让生命去赶路!!!
来源:江津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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